• 住院須知
  • 住院流程
  • 出院須知
  • 出院流程

 1、辦理住院手續地點:1樓服務中心
 2、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10~17:30;週六 08:10~12:00
 3、住院相關證件:住院病患之身分證及健保卡、手術同意書等文件。
 4、病患到病房報到時,將由護理人員為病患做病房設備介紹及住院期間注意事項。
 5、住院期間,請您自備個人盥洗用具、換洗衣物、毛巾3~4條(骨科病患冰敷用)、防滑拖鞋等日常用   品。
 6、住院期間如有膳食需求,請洽各病房護理站。
 7、醫院為公共場所,為保障您財物安全,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財物,以免遺失。
 8、本院為全院禁煙區,請勿吸煙。
 9、為維持醫療電力的正常使用,本院嚴禁私接電器用品,請確實遵守。
10、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醫療辦法規定,住院期間不得擅自離院。因特殊事件須離院者,經徵得主治  醫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註明原因及離院時間後,始得請假外出;晚間不得外宿。若違反健保不得外  宿之規定,經健保局查獲,其不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,完全由病患自行負責。
11、本院提供雇用照顧服務員服務,相關問題請洽各病房護理站。如病患或家屬自行雇用照顧服務員  者,請先告知本院護理人員。
12、本院門禁時間為晚間十點至次日早上七點;門禁期間僅持有陪病證者可進出病房,無陪病證者,  請在晚間10點以前離院。
13、各類診斷證明書、病歷資料或收據影本申請:
     (1)住院中:請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。
     (2)出院後:請至一樓服務台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書。


    1.辦理出院手續地點:6樓、8樓護理站找書記辦理

    2.請於中午12點前辦完出院手續及繳費

    3.每日醫師查完房後,書紀開始辦理出院手續,請家屬或病患於病房等待繳費

    4.若有需要收據副本,請於出院當天至護理站向書記申請

    5.繳費後,請記得取回健保卡.回診單.收據正(副)本.口服藥

    6.診斷書請於回診時,在診間請醫師開立

    7.17:00~22:00之間出院或轉院,可到1樓批價處先預繳費用,本院會開立「暫收款收據」,當下可取回健保卡出院或轉院,待10日內攜帶健保卡及「暫收款收據」返回本院辦理正式出院,並將費用多退少補及取回正式繳費收據。

    8.22:00~隔日早上08:00之間緊急轉院,直接由病房護理人員協助轉院,不需繳任何費用,暫時無法取回健保卡,待隔日返回本院辦理正式出院及繳費,並取回健保卡。